第29章 举家迁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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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举家迁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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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四川与云南,则依赖盐井汲取卤水制盐。

明朝官府沿袭元代旧制,将各地产盐区划为专属辖区,严禁跨区贩运,违者重罚。

由此带来的难题在于,正府财政支出的大头,并非来自盐本身的生产成本,而是遍及南北的长途运输开销。

民间想要经营盐业,必须先向官府申领“盐引”——一种合法贩盐的凭证。

但早期盐引极为稀缺,价值高昂,几乎等同于硬通货。

随着时间推移,北方边疆逐渐出现粮荒。

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军屯体系逐步瓦解,士兵耕种所得微薄,难以自给。

朝廷不得不亲自承担边军的粮饷供应,可随之而来的,仍是那沉重的运输负担——将粮食从湖广、两淮等地运至九边防线,路途遥远,耗费惊人。

明太祖朱元璋于是提出一项对策——“开中制”。

说白了,就是商人若愿将粮食运往边关供给驻军,官府便以盐引作为回报。

军队验收后开具勘合,商人凭此单据回京换取盐引,进而合法贩盐。

盐业利润之丰厚,不言而喻。

因此,开中制一推行,边疆缺粮的局面迅速缓解。

然而两个甲子过去,历经百年变迁,这一制度已然名存实亡。

为何?因为商人拿着勘合却换不到盐。

根源何在?朝廷滥发盐引,再加上藩王、外戚、权贵层层截留,就连当今弘治皇帝也常以赏赐之名随意授予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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