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压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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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压迫(1/3)

当小日子杰尼斯事务所对外高调宣布喜多川引咎辞职退位,并将会重组会社的消息传出后。

不论是小日子本土深受震撼的民众,还是关注此事的国际网民,在短暂的错愕后,心头浮现出的情绪非但没有平息,反而越发愤怒。

引咎辞职就完了?

这个恶贯满盈,侵害了无数未成年男艺人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老妖怪,必须要被送进监狱里去坐牢!

然而,面对群情沸腾的滔天民怨,小日子几家主流电视台却在黄金档邀请了多位法学界权威专家作客节目,从法律层面向公众普及和解释了一个荒谬的客观现实:

根据小日子现行的刑法典规定,强奸罪的受害者定义中,并不包含男性。

这意味着,喜多川强迫那些处于社会和事务所最底层的男练习生发生关系的行为,在小日子的法律框架下,根本无法被定性为强奸。

而他的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12至18岁的少年。

此外,由于他的恶行跨越了数十年,其中绝大多数受害者的案发时间已经过于久远。

在小日子的司法体系里,针对男性性侵害所能适用的最重罪名强制猥亵罪,其刑事追诉时效,仅仅只有短得可怜的7年。

即便是受害者想要在民事层面上提起经济索赔,也面临着3年或20年的诉讼失效限制。

当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法条和科普,顺着互联网的网线原封不动地传回东大国内的时候,整个国内的舆论场也就此沸腾了。

“凭什么?!被侵害的对象是男孩子,所以施害者就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这踏马是什么狗屁法条?难道男孩子的清白就不是清白了吗?!”

在一片对小日子司法的痛斥声中,国内大批年轻的男性网友,在这一刻,却不可避免地从这桩大洋彼岸的荒唐案件里,感受到了一阵强烈且苦涩的深层共鸣。

因为,福尔摩斯般的网友们很快便翻阅了自家的法条,震惊地发现:

当时东大国内的刑法里,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同样也只限定于女性受害者。

如果男性遭遇了同性或异性的侵害,在司法实践中,最多也只能套用一个惩罚力度和性质判定都远远不如前者的强制猥亵罪。

更让无数男性网民感到难以置信和破防的是,有深耕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在论坛里科普了另一个荒谬的案例:

如果一个男性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被女性强行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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